钦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禁止损坏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外立面。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