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