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第九条有效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应当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