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章 养殖业第十五条有效申请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苗种生产用水水质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二)有相应的生产场所和其他必要设施;(三)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四)繁殖用的亲本来源于原种场、良种场,符合种质标准;(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