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八章 选举程序第三十九条有效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组织二名以上工作人员用流动票箱上门就选。流动票箱的投票必须在本选区计票前完成。如果县、乡两级同时选举时,可以在同一投票站分别进行投票选举。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