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林木种苗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