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五章 森林采伐第二十八条有效采伐森林、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