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五章 保护和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风景名胜资源按国家规定实行有偿使用。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