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章 水路运输服务第二十五条已修改水路运输服务经营者与水路旅客、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订立合同。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