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发包管理第九条有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办理报建手续;(二)有满足勘察、设计要求的资料和勘察、设计说明书;(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