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四章 种子生产经营第二十九条已修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者提供主要农作物亲本种子。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