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四章 种子生产经营第三十条已修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代销来自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者的种子。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