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核发测绘资质证书,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30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