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七章 建筑市场信用建设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市场信用公布制度,对建筑业企业的良好信用和不良行为记录,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发布,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