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章 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第八条有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集体资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