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青秀山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青秀山风景名胜区内,除进行保护性维修、完善基础设施以及按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新建建(构)筑物外,不得建设其他建(构)筑物。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