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青秀山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经批准的青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依照原审批程序办理。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