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青秀山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在青秀山风景名胜区内施工的,应当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原有风貌以及周围植被、水体、地形、地貌等。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