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参与河道采砂经营活动,不得纵容、包庇河道采砂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