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河道采砂应当科学规划、总量控制,有序开采、保护生态,严格监管、确保安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