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章 河道采砂许可第十八条有效河道采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河道采砂竞买人应当按照拍卖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