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侨属企业应当予以扶持。在侨属企业立项、注册和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时,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优先办理;在能源供应和交通运输方面应当给予优先照顾。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