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侨属企业条例第六条已废止侨属企业利用境外资金达到企业注册资本25%以上并经依法验资确认的,可以参照国家和省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享受外资企业的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