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开发区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成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工业基地和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