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第二十八条有效开发区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境保护、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