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邮政条例/第四章 快递业务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有关促进快递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快递企业发展。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