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四十八条有效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造成交通事故的车辆已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没有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由该车辆的所有人、使用人按照相当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赔偿。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