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四十七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认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具体规则,由省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9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