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一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经有权机关批准、无密级的土地登记统计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耕地保护情况、土地审批情况、土地等级评定结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图形数据等基础资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