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八条已废止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违法的用地批准文件,由上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并予以宣布。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