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十五条已废止土地权属证书是土地权利人拥有合法土地权利的法律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和买卖。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