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燃气设施与器具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明火作业的,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管理和操作规定,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和防范措施。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