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