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章 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