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章 监测与检测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艾滋病监测和专题调查,掌握艾滋病疫情变化情况和流行趋势。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艾滋病监测、网络信息系统病例报告的核查、流行病学调查和预防、控制技术的指导工作。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