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第二十二条已废止重点工业污染监督管理实行政府组织、环保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联合执法制度,建立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机制。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