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实施条例》有明确处罚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