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第三章 减少污染物排放措施/第二节 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措施第二十四条有效在城市建成区内进行绿化和养护作业应当采取及时覆盖和清运等措施,防止产生扬尘污染。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