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工会会员有权向同级或者上级工会提出撤换或者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建议;对三分之一以上工会会员的提议,同级或者上一级工会应当在一个月内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予以讨论。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