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或工作报告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1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