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第五条有效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依法选举产生。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7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