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四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第十九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的时间、事项、程序、方式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的村务事项的真实性,听取村民的意见,并接受村民的查询。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7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