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第十条有效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国家公务员和聘用技术人员时,对能够同时熟练使用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6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