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