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五章 用水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城市供水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制定。城市用水实行计划用水计量收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