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城市供水用水实行开发与保护水源相结合、保障供水与水质安全相结合、计划用水与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统筹生产等用水。

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