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三章 城市供水设施管理和维护第十五条有效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到城市供水单位查明地下城市供水设施情况。施工可能影响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