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突出重点,积极防御,依法进行。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