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第十四条有效文明单位命名和晋档升级实行逐级申报推荐和动态命名管理。文明单位每三年命名一次,满三年重新申报命名。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