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每届文明单位申报前,应当公布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申报和评选要求、命名后的奖励标准以及奖励资金来源等事项。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